《以法之名》结局:兰景茗被误解,李人骏将功补过,洪亮遗憾收场
目前,《以法之名》已经播出过半,剧中黑势力团伙以及其背后的保护伞,皆已陆续上线,其中孙飞、谢鸿飞、温琴、柳韵四人的内鬼身份已经毋庸置疑。
目前,《以法之名》已经播出过半,剧中黑势力团伙以及其背后的保护伞,皆已陆续上线,其中孙飞、谢鸿飞、温琴、柳韵四人的内鬼身份已经毋庸置疑。
《以法之名》新的剧情中孙飞慌了,因为姜红军被抓了,他自然是担心自己受到牵连,因为姜红军参与的万海案、乔振兴案甚至是矿难案,而且是他让姜红军去处理现场,帮着陈胜龙等人擦屁股的。而最为让他慌了神的是姜红军被专案组给抓走了,专案组还是在南江异地办案,这让他彻底慌了神
如果你真有问题,不光我救不了你,老书记也救不了你……如果你真有问题,你知道该做什么样的选择。
进入26集,随着郑雅萍、洪亮从指导组升级专案组,反派败相已露,颓势尽显。
本以为张文箐被放了,万海也离出来不远了,可万万没有想到,在如此的漏洞下,万海还是被定了性,最终,他被判处了十年零十个月。
禹天成和万海,曾经是相邻的两个矿区老板,矿区相近,纠纷就多。今天你挖过来一点,抢我的矿,明天我挖过去一点,偷你的矿,两个矿区的人争争抢抢,渐渐激起了底层人最野蛮的怨愤。在那个农村里为了给稻田放点水都能打出人命的年代,两个矿区也打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。
一个131枪击案中,他错误的将孙一虎当成主犯,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。
本来万海入狱,万川矿业马上就要进入法拍程序,江远就可以拿到万家矿山了,到时候再和禹天成成立新能源公司,一切都在按照禹天成的计划进行着,但是,他万万没有想到,一向对他忠心耿耿的陈胜龙打乱了他的计划。
禹天成是搅弄风云的大人物,也是最大的终极大佬,他的目的就是夺取矿产资源和操控地方经济,这些都是以牺牲万海才能达到自己的要求,他以利益为核心,用手段将兰景茗托举到政法委书记的位置,很自然的就成了他的保护伞,而后觉得还不够,又将魔爪伸向江旭东,以帮他儿子江远摆平酒
姜红军被抓,是因为有直接证据,万潮把姜红军进入中控室扭阀门的视频发给郑雅萍,这就是直接证据,在姜红军家中搜出320万现金和二十块金条,跟实际收入不符,这也是直接证据,所以姜红军要交代。
我目前追到第26集,看了第27集花絮。陈胜龙(赵煊 饰)先是因为万宏(姬他 饰)拒不卖矿。
场如战场,不是你死就是我亡。这话用在《以法之名》中简直太合适不过了,剧中的禹天成和万海是商业上的死对头,明争暗斗了很多年,一直没能分出个胜负。直到四年前,禹天成终于寻到了机会,利用江远车祸的事情大做文章,将江旭东拉入了自己的保护伞行列。
《以法之名》更新了最让人窒息的两集,陈胜龙最终说服了王大有,让他在禹天成和他之间选一个,因为陈胜龙年少时对王大有有帮助,最终王大有选择了帮助陈胜龙搞个矿难!
这个剧,说句实在的,前半段你以为它在讲反腐,中段你以为是矿难真相,后面你才发现,它骨子里拍的是人性、是权力、是那些被写在档案之外的交易。越往后看,越觉得后脊梁发凉。
万川矿业是万海留下的一个金疙瘩,作为儿子的万潮肯定是想要保住父亲的基业。可自矿难发生后,矿场就被封了,万潮为了赚钱还上银行的贷款,继而保住矿场,于是高价出工资让矿工下去偷采。因为之前就有偷采被人举报过的前例,所以这一次为了避开监管,万潮决定让矿工们晚上下矿。
原来当年给熊磊办新身份证的就是王华山,能办成是靠的“上面那位”,他还说现在“上面那位”已经不罩着陈胜龙了,所以让他别再那么嚣张。
那意思就是,我就是您(禹天成)的亲儿子,您怎么能胳膊肘往外拐,偏向江远呢?
陈胜龙挑起了内讧,他不能跟江远合作,所以就带着熊磊另起炉灶,跟老师禹天成对着干,直接开始抢万川矿业,为了阻止法拍,他直接安排熊磊制造矿难,出现死者和伤者,掀起舆论风浪,禹天成一时之间也拿陈胜龙没辙。
土地开发使用权,现在另有他人,而且是板上钉钉,谁也阻止不了。陈胜龙的天塌了,江远成了名副其实的赢家,禹天成兑现了之前的诺言,“矿山”和“地”都不能被陈胜龙强制抢走,踢走陈胜龙。
陈胜龙(赵煊饰演)本是个孤儿,由于生存所迫,小小年纪便开始行偷鸡摸狗之事,后来因为偷东西被人暴揍之际,恰巧被禹天成看到,于是禹天成就把陈胜龙留在了身边。禹天成(丁勇岱饰演)的老婆过世时,陈胜龙还给披麻戴孝,明显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禹天成的家人,可禹天成却从未这么想